5月31日,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权利义务意识,安全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经理王建友同志在J4-101报告厅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主题为学习党员权利与义务的专题党课。王建友同志向大家具体讲解了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,学习了党员义务的实质与意义。王建友同志强调,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,每一名党员当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时,也就是向党作出了承诺。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,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,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,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。
会议结束后,牛艺雪和刘玉洁两位同志发表了感言。牛艺雪同志表示: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致的,是一个相辅相承、不可分割的整体,双方互为条件、互相促进,一定要认真学习党员权利和义务要求,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。刘玉洁同志表示: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,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,作为党员应该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,履行自己的义务,时刻向优秀党员学习。